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定,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服务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当立即将投诉情况告之食堂负责人,并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学校负责人。
二、善于倾听投诉人投诉。接到投诉人的投诉时和投诉后处理,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详细询问原因,必要时做好记录。
三、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投诉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要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投诉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人员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投诉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常、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及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应及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投诉人不同意处理意见,建议投诉人拨打12315电话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必要时向师生公示投诉处理情况或整改情况。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后勤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