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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后勤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时间:2026-01-23 22:30:38   来源:后勤工程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查看: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支撑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后勤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构,对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对学校后勤工作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其成员由学校党政工作部、风控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学工部、安全保卫部、后勤工程部、后勤服务保障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后勤工程部,后勤工程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拟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校长办公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后勤改革与发展、经济运行、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以及校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协调等重要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五条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一)后勤改革发展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方案。

(二)学校水、 电、园林绿化建设及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

(三)后勤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情况。

(四)后勤重大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方案。

(五)后勤水、 电、气、交通运输等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方案。

(六)后勤年度和聘期考核等级建议。

(七)其他后勤相关重大事项。

第六条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事项。

(一)执行校长办公会决定或决议后勤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和 重要措施。

(二)后勤机构改革和人事政策重大事项。

(三)后勤年度经营目标、人员及运行经费方案。

(四)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内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500万元以下日常公用经费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   万元以下的专项经费预算项目、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50万元以下项目、预算外支出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30万元以下的资金或项目。

(五)后勤受赠的10万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大额资金 及物品的使用方案(捐赠者未明确资金或物品使用用途的)。

(六)后勤重要资产处置和资源配置方案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七)公寓服务、卫生服务、绿化养护等重大后勤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调整。

(八)需要后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十)研究需报请学校审批的重要工作。

第四章  议事决策原则及程序

第七条  议题的确定。

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提出,也可由后勤相关工作部门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组长综合考虑后确定。提出议题的部门应就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各方意见,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以及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建议。

第八条  会议召开。

(一)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会议由组长主持。若有重大事项需研究或作出决议时,可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二)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重大问题和做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三)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报制度,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第九条  议事决定。

(一)议事程序一般为:由组长就议题做简要说明,提出议题的有关部门同志作必要的汇报,与会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组长归纳议事结论,做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 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组长应当最后表态。

(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提交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可由组长与相关小组成员部门共同商议临机处置。事后向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

(三)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组长签发。

第十条  会议纪律。

(一)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二)除传达上级指示和处理紧急事务外,会议必须围绕原定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后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后勤工程部承担,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四川文化艺术学院